第三百二十四章 不要招惹我(1/ 2)
半个月过去了。
林凌的生活似乎真的变成了一个普通人,而且还可以得到两个女人的伺候。
林晓晓自然是一个无比温柔的人,张菲儿那就是一天叽叽喳喳,总是要和林凌凑热闹,甚至在人家林凌跟林晓晓要睡觉了,她都是要突然推开门,看一下,然后留下一句,你们不**吗?
林凌是要疯了,被这个女人折磨的要吐血了。
不过张菲儿告诉他,天狼组织必然是会找他的,到时候就是计划的真正开始。
林凌也在等待着,他想要尽快的去完成任务,完成任务,自己就可以恢复军人的身份,再也不用这样的生活了。
“林凌你能不能快点,搬个货这么慢吗?”
一位背着钱袋子的老板,对着林凌趾高气昂的说道:“真不知道那只眼睛瞎了,竟然是雇了你,工作一点不卖力,好吃懒做。”
突然秃头老板看到,林凌将手中的啤酒箱子,一下子扔了出去。
“你干嘛?”
他气的要冒烟了,吼道:“你知道一箱子啤酒多少钱吗?你给我扔碎了怎么办!”
嘭!
咻!
一阵顺滑的声音,然后秃头老板满脸震惊的看到,啤酒箱子竟然是稳稳的进入到了角落之中。
他头上仅剩的几个毛,都在摇晃着,一脸的震颤!
林凌走到秃头老板的身边,淡淡道:“给我结工钱吧,我不想继续给你工作了。”
秃头老板乖乖的将钱拿了出来。
“兄弟。”
走过来一个大概五十岁的男人,笑道:“老板,你这是干嘛?兄弟干活还是可以的,也是很努力的,虽然搬的是慢一点,但也不至于不用吧!”
秃头老板稍微有点生气的说道:“我就说他两句,你看看什么态度,这年头都是老板训员工,哪有员工训斥老板的呢!”
“兄弟。”
岁数大的老哥叫做金胜,也是林凌的同时,笑着说道:“算了算了,干活。”
林凌笑道:“老哥算了,真的不干了了,我干不了这种活,我以前是握枪的,现在让我做这种工作,我真的不适应。”
金胜摇摇头,谈了一口气说道:“兄弟,不管你以前做什么的,你现在能做的很少,做自己能做的,以后强大了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。”
他露出一副骄傲的姿态说道:“老哥我以前做什么的你知道吗?开了八个洗浴,饭店两个,资产超千万,开车都是百万级别的人,最后怎么样了,现在不还是和你一样吗?”
林凌一愣。
“行了。”
秃头老板生气道:“别吹嘘你那点过去了,好好干活。”
生活都很辛苦,谁也不想为难谁。
两人继续搬货。
“嘭。”
突然一声响,一瓶啤酒直接砸在车上,林凌和金胜都是看了过去,然后看到几个骨瘦如柴,晃晃悠悠身体的社会人才出现了。
身上穿着黑色短袖,穿着短裤,踩着运动鞋,横眉竖眼走了过来。
“金胜,你欠的钱怎么办!”
为首一个人,冷冷的看着金胜,阴沉道:“你可还欠我们一百多万呢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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