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八十七章 你诳我?(1/ 2)
“兴国公,朝廷每年拨付了粮饷,这各地赋税定海军就不可截留了。”
王之仁眼神微缩道:“你也是带兵之人,应该知道这区区二十万两难以养兵吧?”
吴争道:“兴国公不如听吴争一句劝,有道是见好就收,方为知时务者。”
王之仁“呯”地拍案道:“吴争,你以为本公怕你么?”
吴争丝毫不理会王之仁的张狂,伸手抚去桌上被王之仁大力拍下,震出的酒水,这才回答道:“那以兴国公之见,该是朝廷或者吴争怕兴国公和定海军了?”
这话令王之仁大怒,他伸手直指吴争,吴争坦然而视。
二人就这么僵持许久,一言不发。
终究是王之仁服软了,他不得不服。
定海军确实具有战力,这一点吴争清楚,从王一林带三千人支援自己时,吴争就知道。
从这一点上来说,王之仁带兵确实有一套。
这也是吴争愿意与王之仁谈判并且有所妥协的原因所在。
否则,吴争早已凭实力辗压过去,这世道早已不是崇祯朝,甚至崇祯朝时,也已经纲常崩坏,以实力说话了。
吴争连朱以海都敢掀翻,哪会在乎再干趴一个国公?
王之仁同样明白,面前的小年青已经不是那个初到绍兴府的哨官,他能在此与自己谈判,那肯定是得到了朝廷的首肯和诸臣的支持。
以定海军对抗朝廷和吴争联手,都只有一条路——死路。
从这一点上来说,吴争说得没错——见好就收。
“交还沿海四县赋税权可以,但定海赋税必须由本公掌握。”
吴争沉默。
王之仁有些急,“如今这世道,战事频繁,说打就打,一人一年不足七两,恐怕说不过去吧?本公听说,你吴争梁湖千户所兵员,那可是一月二两的兵饷。”
吴争轻叹道:“兴国公为何话只说一半,梁湖所一人一月二两不假,可那是吴争自掏腰包付给的兵饷,与朝廷何干?况且,也仅是梁湖所之兵才有此待遇,从攻下杭州城之后,归附的降军,也就一人每月一两饷银。”
王之仁一下子抓住吴争话中语病,“好,那就按你一人一月一两的兵饷出,如果朝廷一年拨付我三十六万饷银,我可以将所有赋税交还给朝廷。”
吴争郁闷了,他知道只要加以逼迫,王之仁也只能认下,毕竟现在的话语权不在他那。
可吴争不想这样,如今方国安已经溃逃,其麾下军队已经改编,其实绍兴府的兵员并没有增加,不过是从方国安处分成三份,朝廷、吴争,现在加上王之仁,各占了一部分,而事实上,朝廷负担的军饷还少了一些,因为有数千人去了王之仁那,计入了王之仁那一块。
以绍兴府的财力,供养四万多军队还是没问题的。
将定海军压得太苛刻,反而不美。
于是吴争道:“那就如兴国公所愿,定海赋税暂时由兴国公掌管。”
王之仁闻言大喜,“啪啪”用力拍打着吴争的肩膀道:“这就对了嘛,怎么说咱们也是过命的交情,哪有胳膊肘往文人那拐的道理,你放心,本公说话算数,其余四县的赋税,今日起本公绝不染指。”
吴争又吁出一口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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